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
1 、《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是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于2020年1月31日审议通过 ,2月5日印发,旨在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便利企业自主经营的文件。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新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存续企业不强制规范,但申请变更时需按办法执行。
2、填写企业设立登记信息:选择“我要开办-新开办” ,然后选择市场主体类型为有限公司。按照页面提示,依次填写企业名称、投资人信息 、拟注册信息等。在填写经营范围时,需先点击右侧“天津经营范围自主申报辅助查询 ”进行经营范围的选择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完成所有信息的填写 ,并上传必要的材料后,提交申请。
3、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新规核心内容全面实施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起,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 ,有条件地区可提前实施。经营范围性质: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仅反映企业主要经营活动项目,不构成对企业经营能力或资质的限制 。
天津市场监管处罚公示规定
1、制定依据该细则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适用范围细则所称行政处罚信息 ,是指本市市场监管系统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
2、立法目的与依据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通过明确行政处罚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公正性和透明性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
3、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因价格违法被罚30万元处罚详情:天眼查App显示,6月4日,新东方全资持股的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处罚事由为价格违法,决定文书号为津市监执罚〔2021〕77号,处罚单位是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市市场监管局小品罚不罚
市场监管局对于部分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 ,并非所有情况都不罚,需满足特定条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5年2月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轻微免罚清单(一)》,明确规定了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具体情形 。
政策依据与核心内容2025年1月27日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国市监稽发〔2025〕10号),明确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或可以不予处罚的行为实施“容错纠错”。
其中,针对公民的较小违法行为 ,罚款限额为二百元以下;针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较小违法行为,罚款限额为三千元以下,同时也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一规定明确了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 ,是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较小罚款数额上的法定标准 。
对拒不改正或再犯的,依法处罚,体现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引导当事人退赔消费者损失,监督召回非法产品并采取无害化处理 、销毁等措施。加大抽检和日常监管频次 ,追踪溯源非法产品,对非市场监管职能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旨在规范涉企执法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通过柔性执法平衡监管力度与市场发展需求 。 以下为具体内容:政策背景与依据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践行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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